律师档案
于峰
于峰律师
新疆 乌鲁木齐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于峰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军人离婚案件如何起诉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3-28 11:53)    点击:61

军人离婚案件如何起诉?

  1、起诉的条件。

  包括: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或其他组织;有明确的被告;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。

  2、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。

  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,书面起诉的,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,口头起诉的,由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。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:当事人的基本情况;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

  3、

  根据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的规定,对于离婚案件,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的、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,不另收费用;超过一万元的,超过部分按1%交纳。案件审理终结时,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,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于峰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遗产继承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于峰律师,于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于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1958068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于峰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乌鲁木齐律师 |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于峰律师主页,您是第1737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