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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3-28 11:51)    点击:106

 诉讼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?

  1、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;

  2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;

  3、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六个月内又起诉的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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