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于峰
于峰律师
新疆 乌鲁木齐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于峰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遗嘱公证的好处及办理条件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3-02 15:02)    点击:124

  遗嘱公证的好处及办理条件

  遗嘱公证有什么好处呢?

  经过公证的遗嘱,有如下好处:

  (一)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,所立遗嘱有效。

  (二)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。

  (三)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,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。

 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

  1、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
 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,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,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。

  2、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。

 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,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、欺骗的情况,遗嘱人受胁迫、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。

  3、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。

 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,不能与之相抵触。

  4、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。

 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,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,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,该部分内容无效。

  5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办理。

  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:

  1、申请。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,并出具身份证明、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。

  2、审查。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,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,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,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,等。

  3、予以公证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于峰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遗产继承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于峰律师,于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于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19580688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于峰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乌鲁木齐律师 | 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于峰律师主页,您是第17378位访客